(来源:沈阳地税)
操作方法
1.入口一:登录辽宁税务官网,点击右侧边栏【企业微信】扫码进入。
入口二:进入【辽宁省电子税务局】,扫码进入。
2.扫描二维码成为成员后,进入企业号如下图(“在企业微信中使用”操作人员无需下载企业微信)。
用户绑定
1.点击【用户绑定】菜单,进入菜单后点击“用户绑定”按钮。
2.针对未做过绑定的新户,进入用户绑定首页。点击“用户绑定”按钮后跳转到绑定信息界面。
录入手机号后点击发送验证码。验证码录入正确后,点击绑定按钮,进行电子税务局实名库校验,校验规则与实名库规则相同,如果录入绑定人员信息在实名库没有成功验证过,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,做出提示信息,提示信息如下:
绑定失败:实名系统不存在您填写的用户信息,请通过“辽宁移动办税APP ”或“所属税务机关办税大厅 ”进行实名验证后再进行绑定操作。
验证通过后,完成绑定操作。
特殊情况展示:
对于拥有多种身份(如同时是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、办税人)的注册人员,会将实名库中的所有用户信息进行展示,由操作人员选择注册。
1)所有身份都未绑定的展示页面:
2)如有部分的身份已绑定,将已绑定和未绑定的用户信息分开展示,只可以选择未绑定的用户信息进行绑定操作。
5.在选择其中一条用户绑定信息点击“解绑”后,提示再次确认是否解绑,确认后解绑。
我的消息
前提条件:纳税人完成“纳税人实名认证绑定”操作后,才会收到税务局系统推送消息。
“我的消息”会在微信作为提示信息,点击后提示如下,查看消息内容请点击“我的消息”功能:
税宣速递
“税宣速递”会在微信作为提示信息,点击后提示如下,查看消息内容请点击“宣传速递”功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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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辽宁税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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